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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的通知发表时间:2018-07-08 00:00 各家政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43号)文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根据当地家庭服务市场需求和用工情况,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培训,完善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机制,引导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和鉴定考核,按照“不培训不上岗,不持证不入户,不合格不进门”的从业入职原则,鼓励家庭选择持有家庭服务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从业人员提供服务。 经研究决定,由深圳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主办的“深圳市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班”开始报名招生。 一、培训对象:深圳市家政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由协会统筹安排。 三、培训费:每人200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 2014年6月11日 |